请问什么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和事实认识错误?如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18:47:36

请问什么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和事实认识错误?如题.
请问什么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和事实认识错误?
如题.

请问什么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和事实认识错误?如题.
所谓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所意欲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客观事实不一致.一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二是客体的认识错误;
  三是对象的认识错误;
  四是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
  五是手段、工具的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事实认识错误种类繁多,比较复杂.
  (一)客体错误
  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比如,行为人误认为正在抓捕人犯的警察正与其朋友打架,于是上前将警察打伤.在此案中,行为人意图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却由于其认识错误,而实际上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的公务活动.对于这种认识错误,应当按照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罪,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二)对象错误
  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如行为人在行为时,误把甲认为是乙而对其实施杀害行为.这种对体现相同社会关系的具体目标的错误认识,并没有使行为人罪过的内容发生改变,所以行为人仍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比如,行为人意图盗窃办公室的一般财物,却到值班室将枪支作为一般财物加以盗窃.对于这种错误,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认定犯罪性质,即行为人以盗窃一般财物的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3)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误以人为兽而实施杀伤行为.对于这种错误,由于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不是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4)误将非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但在黑夜中将牲畜误认为是甲而加以杀害.对于此种错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而未得逞,应而构成犯罪未遂.
  (三)行为认识错误
  行为认识错误包括两种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发生了错误的理解.比如,行为人把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认为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致人死伤.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故意,因而不应论以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手段存在错误认识.
  手段错误有三种形式:
  其一,行为人由于愚昧无知或者迷信使用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方法.比如,行为人企图用画符念咒的方法达到杀人的目的.这种情况下,由于这种手段本身缺乏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行为不具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成立犯罪.
  其二,行为人意图采用的犯罪手段具有产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但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手段.比如,行为人误以砂糖为砒霜,实行杀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采用了不能使犯罪得逞的手段,因此成立犯罪未遂.
  其三,行为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但由于误解工具或拿错物品造成损害结果.如,行为人误把砒霜当作砂糖给人服用,造成他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如果在主观上有过失,成立过失犯罪.
  (四)因果关系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
  因果关系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已达到预期的犯罪结果,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种结果.比如,行为人欲杀甲,将甲从悬崖上推下,以为甲已坠崖身亡而离去,但实际上甲被树枝挂住而未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2)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事实上是由于其他的原因造成的,但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比如,上例中,甲坠崖未死,但在受伤回家的路上,被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轧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相信自己的行为已致甲死亡,事实上甲最终确实死亡,但我们却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因为甲的死亡并不是行为人的杀人行为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因此甲负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3)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按照其预想的方向发展及其预想的目的停止,而是发生了行为人所预见所追求的目标以外的结果.比如,行为人意图伤害甲,不料刺中甲腿上的动脉血管,致使甲流血过多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甲的死亡,但行为人并无杀害甲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只能让其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4)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其中一个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以为是由另一个行为造成的.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在用暴力致其昏迷后,行为人以为甲已死亡,为隐匿罪证,行为人将甲抛下悬崖,致使甲摔死.刑法理论上对这种情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我们认为,此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且甲的死亡结果也确实是由他的行为所直接造成的,因此其错误认识并不能影响他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请问什么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和事实认识错误?如题. 什么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什么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有:(多选题)A、假想的犯罪.B、对象认识错误.C、工具认识错误.D、因果关系认识错误.E、客体认识错误. 认识自我和认识社会为内容的 作文 请法律高手帮忙回答一个关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问题当发生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时候,对行为人要数罪并罚吗?为什么?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与想象竞合在适用的时候有什么不同 请问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里面,定罪方面是用主客观相一致来定罪,这个主客观相一致定罪是什么?能否解释清楚并且举例说明一下. 认识的形式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认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什么是认识的形式?请举一些例子! 传统文化和对传统文化的错误认识是什么? “无论真相还是假象都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请问这句话为什么是错误的 政治考研里面的是真相和假象的问题,不是真理和谬误的问题,请大家答准确 结合你的理解,从历史和事实的角度,谈谈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结合历史发展的事实,谈谈你对现代美国的认识和理解. 运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说明一切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现实意义 谈谈你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认识 什么是认识的客体尺寸和主体尺寸 什么是认识的客观尺度和主观尺度? 请问这几年有没有错误类别的,请问芳香烃要怎样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