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论文《富二代的特权和穷二代的权利》1500~2000字.急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3 07:29:46

形势与政策论文《富二代的特权和穷二代的权利》1500~2000字.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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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我国所谓“富二代”、“穷二代”的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通过加强对“富二代”的教育等所能解决的.如果不对全能性资本做有效的遏制,从而改变产生“富二代”、“穷二代”的土壤和环境,所谓教育,会显得非常苍白.
  在当代中国,所谓“富二代”,当然不仅仅是指老板富翁的子弟,也包括靠父辈的权力而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的人们.实际上,所有依靠父辈的荫蔽而获得优越地位和生活的人,都应该包括在内.因此,所谓“富二代”和“穷二代”的实质,在我看来,乃是社会阶层结构的代际复制.
  “富二代”与“穷二代”的国外样本
  当然,应该看到,由于所有那些在社会中占据着优势地位的父母总是会想方设法地利用自己所能调控的各种资源而尽可能将自己的优势地位传递给自己的子女,因此,即使在一个允许甚至鼓励社会流动的、阶级阶层结构开放的社会中(即不存在社会流动的制度性壁垒),子女的地位处境和父辈的地位处境也往往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例如,资料显示,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法国,63%的非体力劳动者的子女所从事的依然是非体力劳动,只有34%落入体力劳动职业,而70%的体力劳动者的子女所从事的依然是体力劳动,只有28%能升入非体力劳动职业;另外,出身于领导阶层的子女有43%依然留在领导阶层中,另有43%进入中产阶层,落入平民阶层的只有14%;而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子女中,有77%依然停留在平民阶层,能上升为中产阶层的为21%,能进入领导阶层的更是凤毛麟角,只有2%.
  不过,在一些发达的民主法治国家中,对于这种现象,已慢慢地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应对矫正的机制和手段.其中最显著、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发展和保护平等的公民权利,一方面来平衡、矫正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分化与裂痕,另一方面则防范和克制上层阶层的特权.这些公民权利包括:基本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所有这些权利,一方面,尽管不能完全消除社会中子女地位处境和父辈地位处境之间的的相关性,但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改变了社会阶层整体结构的基本面貌,即将传统金字塔形的结构改造成中产阶层占主导地位的橄榄形结构;另一方面,则有效地遏制了社会上层特权的泛滥:财富只是财富,公职权力只是公职权力,不能转化为法律裁定程序前的特权,不能换取子女入学、录取等方面的照顾,不能衍生为生命、健康等方面的优先权,当然也不能相互转化.
  “富二代”和“穷二代”现象的根本症结所在
  而中国目前所谓的“富二代”和“穷二代”现象的根本问题或者说症结则在于:由于经济资本(财富)、政治资本(权力)、文化资本(教育文凭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交换乃至联姻,从而在中国社会中形成了一种总体性资本,或者说全能性资本.
  早在十多年前,社会学者孙立平先生就曾指出:中国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三者之间的转换类型与撒列尼的转换类型相当不同,中国的社会资本转换类型是一种“圈内转换”,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在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个掌握文化资本、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总体陛资本精英集团.十多年过去了,这个掌握总体I生资本或者说全能性资本的精英集团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似乎愈加壮大.而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其一,全能性资本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赢家通吃”,与此相对应,则是“贫家通贫”.由于全能性资本过多地垄断、操控了社会资源,从而限制、剥夺了社会中下层对社会资源的分享.孙立平认为,我国中产阶级之所以难以形成,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当然,我国社会之贫困的下层之所以难以改变自身的命运,部分原因同样在于此.换言之,全能性资本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富二代”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穷二代”.其二,全能性资本之所以“全能”,就在于财富、权力以及其他社会资源(如受教育机会)之间可以彼此交换,相互联姻,由此而形成的,就是掌控全能性资本的精英集团及其子女的特权.权力和财富可以为子女在高考中谋得“加分”,可以突破独生子女政策而换来多生、超生的机会,也可以换来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特别关照和偏袒.事实上,杭州飙车事件之所以演变为举国关注的公共事件,与其说是由于车祸事件本身,不如说是由于肇事者同伙那恶少般的嘴脸给了人们极大的刺激,以及面对这种张狂的特权,每个普通人对自己生存环境的忧惧.特权的另一面,是普通人权利的遭践踏,与“富二代”的特权相对应的,是“穷二代”乃至广大普通公民权利的缺位.
  由此,我认为,对于目前我国所谓“富二代”、“穷二代”的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通过加强对“富二代”的教育等所能解决的.如果不对全能性资本做有效的遏制,从而改变产生“富二代”、“穷二代”的土壤和环境,所谓教育,会显得非常苍白.而要遏制、约束全能性资本(更正确地说,要消解资本的“全能性”),改变改变产生“富二代”、“穷二代”的土壤和环境,我认为,关键在于要发展和强化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因为,第一,纵观中外历史,权利始终是特权最致命的敌人,因此,要消解特权,包括全能性资本所滋生的所谓“富二代”的特权,最可靠的,就是发展当今社会职能和强化公民的普遍而平等的基本权利.第二,权利不仅可以消解、克制特权,而且还具有更积极的作用:如足以维持生计的收入、工作、健康服务、能够满足基本需要的住房、基本的义务教育等,成为公民普遍的基本权利之后,它还能在确保普通社会成员、特别是下层成员的基本生活的同时,为他们提供进入社会的公平竞争所必须的基本资格、能力和机会,从而保障下层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换言之,公民权利的发展和强化,可以打破贫穷的代际传承.当然,无论是对特权的遏制,还是对权利的保护,在制度上,都依赖于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