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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11[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11 00:01:17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11[1]国家司法考试

  二、多项选择题

  第51题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在进行诊疗前,医务人员已向患者说明可能的风险,在手术过程中出项该风险,造成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侵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B.患者到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受到损害的,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患者自己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以及证明该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C.小刘在医院进行手术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就此造成的损失小刘只能向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可以帮助患者向血液提供机构索赔

  D.艾美车祸中右腿受伤严重,一直昏迷,医疗机构一直与其家人联系无果。若不截肢则有生命危险,医院为抢救其生命,经负责人同意实施截肢手术。艾美醒来后痛哭不已,认为医疗机构未经其同意实施截肢手术侵犯了她的权益,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D A项: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说明告知风险是医疗机构的义务,但并非免责条款,造成损失的仍需根据是否存在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不应简单认定为不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B项: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重新回到原告即患者一方,仅在特殊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B项正确。C项:医疗产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本题中小刘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损害,既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也可以向医院追偿,最终责任人为血液提供机构。C项认为只能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的说法不正确。D项:紧急情况下告知义务的例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艾美当时的情况完全符合本条的紧急情况,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院不因此担责。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D。

  第52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受案范围理解正确的有哪些?(  )

  A.某市甲区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张某向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李某不同意调解,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已经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李某的起诉,甲区法院不应当受理

  B.北京市海淀区刘某与孔某因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刘某按照合同中有效的仲裁条款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孔某怕仲裁对自己不利而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海淀区法院对于本案不应受理

  C.胡某就职于广东省番禺区某高新科技公司,因工资薪酬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胡某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番禺区法院应当受理

  D.高某与孙某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一旦事后发生争议,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高某欲解除收养关系而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孙某也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于本案,该法院可以受理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错误。《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B项正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所以C项错误。《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所以,D项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于该案,法院可以受理,所以D项正确。

  第53题 基金会法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人种类,我国对此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基金会法人予以专门的规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法人理论,基金会法人在分类上可以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财团法人

  D.社团法人

  【正确答案】:B,C 《民法通则》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 会田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 的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 社会组织。基金会法人属于特殊的社会团体法人。

  传统民法依照法人成立的基础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 合体;而财团法人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设立的,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对各种财产进行使 用。因而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故选BC。

  第54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的债务人,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送达

  B.支付令自异议期满债务人未提出有效异议时始发生效力

  C.债务人可以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进行口头异议

  D.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向支付令的发出法院起诉的,可以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A,B,C 对不在我国境内和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不能申请支付令,A项错误,当选。支付令自制作发出时发生督促效力,B项错误,当选。支付令的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项错误,当选。所以本题答案为 ABC。

  第55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故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ABCD。

  第56题 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B.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支票无效

  D.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A,D 《票据法》第83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故A项正确。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故B项错误。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不是支票无效。故C项错误。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

  行规定。故D项正确。

  第57题 H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发行股票前,在其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遗漏了为x公司担保3000万元贷款的内容。Y证券公司在知道H公司存在数额巨大的担保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股票的按期发行遂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K律师事务所商量,决定暂时不公开这一信息,并且以包销的方式为H公司发行股票。该股票上市后不久,H公司即被X公司的债权人起诉,并且败诉需立即替x公司清偿3000万元的债务。这一结果致使该股票价格大跌,大量投资者遭受了损失。请问:投资者受到的损失应由下列哪些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H股份有限公司

  B.Y证券公司

  C.K律师事务所

  D.H股份有限公司、Y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

  【正确答案】:A,B,C,D 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本题中承担虚假信息责任的主体是发行公司(H公司)、承销证券公司(Y证券公司)以及发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A、B、D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因此本题中A、B、C、D四项正确。

  第58题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 【考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本题中,张某与乙公司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对于张某遭受人身损害,张某可以要求乙公司承 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小牛已 脱离甲小学管辖范围,甲小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 1款及《侵权责任法》第22条、第32条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 及精神损害,因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

  第59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正确答案】:A,B,D 【考点】财产保全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在本题当中,B地基层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因此在保全的种类上只能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所以ABD三个选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第60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C.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A,B,C 根据《公司法》第66条规定,A正确,当选。根据该法第68条规定,C正确,当选。根据 该法第70条规定,B正确。根据第52条第4款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部分对此并没有特殊规定,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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