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A.立法权 B.弹劾权 C.财政权 D.监督权 E.调查权多选
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A.立法权 B.弹劾权 C.财政权 D.监督权 E.调查权多选
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A.立法权 B.弹劾权 C.财政权 D.监督权 E.调查权
多选
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A.立法权 B.弹劾权 C.财政权 D.监督权 E.调查权多选
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ABCDE). A. 立法权 B. 弹劾权 C. 财政权 D. 监督权 E. 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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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的主要职权可概括为两大方面:一是与参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二是对政府行使监督.
根据宪法规定,除经宪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即政府对某项法律草案提起责任担保和以全民公决途径(voie référendaire)通过某项法律草案的情形-之外,“所有法律须经议会通过”;“所有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都须依次由议会两院进行审议,以求通过同一文本”.按宪法规定,“总理和议会议员都有立法倡议权”;在传统上,由政府提出的议案称为“法律草案(projet de loi)”,而由议员提出的议案叫“法律提案(proposition de loi)”;
法国议会通过的法律中,有15%系由议员动议.根据正常立法程序,一项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先由议会委员会审议,然后再先后交由两院审议通过,直至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的文本完全一致;两院对法律文本的审议叫“宣读”(lecture),而文本在两院之间的来回往返称为“穿梭”(navette).经过两度“穿梭”之后,政府可要求两院达成一项妥协文本;如两院之间依然达不成一致文本时,政府可要求国民议会作出最终决定.法国议会每年通过近一百部法律及其修正案.法律经议会最终通过后,须由共和国总统颁布,并在《政府公告报》(Journal officiel)上公布.
国民议会通过多种形式行使对政府的监督职能.首先是对政府的质询机制;质询可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每星期二与星期三下午,为国民议会规定的对部长进行口头质询的时间,议员可在此时对政府进行质询提问,由政府相关部长解答议员的问题,其全过程都由议会电视台和法国电视三台进行现场直播.其次,国民议会议员可通过政府的各种“声明”了解政府的政策动向.而监督检查则通过国民议会的各常设委员会进行;常设委员会有权对它认为有必要听取意见的任何人进行听证,并在两院议员工作署及国民议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评估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内部设立咨情委员会;国民议会还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
除此之外,根据宪法第20条规定:由总统任命的政府须“对议会负责”;而事实上,政府在政治上只对国民议会负责,因为在议会两院中,唯有国民议会才能对政府进行责任追究,也即可以通过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motion de censure)弹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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